中国大学生见义勇为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来源: 泰亚传媒   时间:2019-10-04 12:30:34





日前,中国教育部、财政部重新引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新的本专科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中,学习成绩不再是唯一“指标”,见义勇为、体育或艺术竞技成绩突出等条件均可参评。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网记者发现,针对本专科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提出4项基本要求,分别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时隔12年,今天,新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再次印发,对于大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要求进一步明细——学习好不再是大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唯一“入场券”,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比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体育竞技或艺术展演等表现卓越等,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办法》规定,大学二年级学生及以上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在成绩要求方面,《办法》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办法》特将“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定义进行了明确,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比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等。

根据要求,入选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东盟评论社”,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

今日要闻

CHANGAN Debuts First European Flagship Store in Norway with Launch of CHANGAN Deepal S07 CHANGAN Debuts First European Flagship Store in Norway with Launch of CHANGAN Deepal S07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版权所有:东盟评论社